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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7: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7: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7.9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超
项目联系电话0873-3228501
采购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屏边县季伍政法服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3-3221478
代理机构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县级行政中心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3-3228501
附件:
附件1询价公告-定.pdf
附件2询价文件(定)- 未盖章.docx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X1-00788-PBMZ-0004

项目名称: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17.99

最高限价(万元):17.99

采购需求:采购越野车1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6)供应商须有相关车辆售后服务资质,有固定经营场所、售后服务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21 06:00至2026-04-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云南壹证通CA)或者(云南CA),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2)潜在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一找到本项目一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潜在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潜在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询价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响应。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6-04-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4.其他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4.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潜在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4.2.1 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4.2.2 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云南壹证通CA)或(云南CA),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4.2.3 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2.4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4.2.5 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4.2.6 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地址:屏边县季伍政法服务区

联系方式:0873-322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县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0873-322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超

电 话:0873-322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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