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中标公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征集结果公告

2022年12月02日 16: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服务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6:42
评审专家名单王桂荣、乔末田、郭振威、刘浩、杨曼莉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5609
采购单位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865817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附件:
附件1评审结果.jpg

一、项目编号:LNJC20221031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21031001)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中标(成交)金额:16.435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大洼区丰邑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辽河三角洲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13.90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服务      一、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二、维修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车辆管理负责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
4.供应商需有二台或以上专业的道路救援车,并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要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类;
9.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10.易损易耗配件保养周期内全程保修,无明确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5000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11.供应商需有专业烤漆设备,以确保采购单位车辆喷漆的质量;局部喷漆不应超过6小时,以确保采购单位正常用车。  
   一、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二、维修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车辆管理负责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
4.供应商需有二台或以上专业的道路救援车,并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要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类;
9.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10.易损易耗配件保养周期内全程保修,无明确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5000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11.供应商需有专业烤漆设备,以确保采购单位车辆喷漆的质量;局部喷漆不应超过6小时,以确保采购单位正常用车。  
   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盘锦市大洼区丰邑汽车修配厂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服务      一、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二、维修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车辆管理负责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
4.供应商需有二台或以上专业的道路救援车,并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要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类;
9.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10.易损易耗配件保养周期内全程保修,无明确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5000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11.供应商需有专业烤漆设备,以确保采购单位车辆喷漆的质量;局部喷漆不应超过6小时,以确保采购单位正常用车。  
   一、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二、维修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车辆管理负责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本部位于一年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
4.供应商需有二台或以上专业的道路救援车,并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质保不低于6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2年/6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要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类;
9.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10.易损易耗配件保养周期内全程保修,无明确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5000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11.供应商需有专业烤漆设备,以确保采购单位车辆喷漆的质量;局部喷漆不应超过6小时,以确保采购单位正常用车。  
   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桂荣、乔末田、郭振威、刘浩、杨曼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供应商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164,358.00(元)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大洼区丰邑汽车修配厂

中标单价:139,070.00 (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427-8658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