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平台)运营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12月21日 14: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平台)运营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 14:34 |
| 评审专家名单 | 吕伟,汤勇,刘娇华,蓝金杰,王厦,朱亚来(采购人代表),陈海俊,潘祝平(采购人代表),柳卢飞(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应芳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522968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20950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2522968 | ||
一、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2]327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平台)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5634000(元) | 浙江红锋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商业中心3幢1单元914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平台)运营服务 | 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平台)运营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伟,汤勇,刘娇华,蓝金杰,王厦,朱亚来(采购人代表),陈海俊,潘祝平(采购人代表),柳卢飞(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专家6 | 专家7 | 专家8 | 专家9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 1 | 安吉正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1.4 | 76.5 | 60.0 | 61.8 | 63.0 | 62.0 | 46.0 | 65.5 | 64.0 | 63.36 | 10.0 | 73.36 |
| 1 | 浙江经信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56.8 | 38.5 | 47.0 | 57.1 | 46.0 | 60.0 | 44.0 | 41.5 | 45.0 | 48.43 | 9.45 | 57.88 |
| 1 | 浙江红锋科技有限公司 | 69.8 | 76.5 | 75.0 | 79.7 | 70.5 | 78.0 | 82.0 | 70.5 | 68.0 | 74.44 | 9.23 | 83.67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9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2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5068
质疑联系人:田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0578-25311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711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19.5K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