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告
2023年04月24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 16:21 |
评审专家名单 | 惠艳芳(组长)、褚少银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洋、郑文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717776 | ||
采购单位 | 金凤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凤区人民法院长城中路6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0181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717776 |
一、项目编号: SSGDZTB2023070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0988
二、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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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锦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植物园村一组 | 0951-8306702 | 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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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 / | 1 | 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惠艳芳(组长)、褚少银
采购人代表: 郭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0800.00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3年04月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所有商品按统一折扣率8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凤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金凤区人民法院长城中路606号
联系方式: 0951-4018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钊
电话: 0951-40181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东洋、郑文雯
电话: 0951-6717776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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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4.4(1).pdf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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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意见表1.pdf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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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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