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单位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05月06日 11: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稻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单位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稻城县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稻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6日 11:06 |
| 评审专家名单 | 虞占荣,余雁,王国蓉 | ||
| 总中标金额 | ¥74.61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026626 | ||
| 采购单位 | 稻城县自然资源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6-57284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602662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附件3 | 稻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单位采购磋商文件(2023041902) | ||
一、项目编号:N5133372023000027
二、项目名称:稻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单位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大鼎世纪广场2号楼401 | 746,1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稻城县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技术单位采购 | 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吉呷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 |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吉呷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根据稻城县经济及土地市场状况,提出基准地价成果应用建议,为政府确定相关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基准地价评估 根据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吉呷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均一性及差异性,划分土地级别范围;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评估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完整的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以便于宗地地价评估。 2.待基准地价成果公布后,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完成电子化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四)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报告送审本,提供不少于3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刻盘)。 (五)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方案、基准地价测算技术方案、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措施等内容。 (六)成果归属 采购人享有著作权,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服务内容。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本项目涉及成果要求的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 |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 746,1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占荣、余雁、王国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按照最高限价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稻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90号
联系方式:0836-5728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号
联系方式:028-86026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6026626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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