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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公安局采购防暴大队装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5月21日 09: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防暴大队装备
品目

采购单位石渠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石渠县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9:52
评审专家名单袁锡君,李敏,向林,龚彪,姚春江
总中标金额¥75.74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3550037
采购单位石渠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环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8230008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199号7栋605-6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3550037
附件:
附件1采购防暴大队装备(N513332202500003420250429001)-文件集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33322025000034

二、项目名称:采购防暴大队装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一雄正(成都)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 757,420.00元 95.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一雄正(成都)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70700 A02370700 警械设备 采购防暴大队装备 谐和等 FAST等 1(批) 757,4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锡君李敏向林龚彪姚春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根据成本与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1900.00元。
账户名称: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账户号码:5105014061370001236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石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86236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渠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508230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199号7栋605-606号

联系方式:028-83550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28-83550037

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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