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5年05月27日 14: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4:10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雅婷(第1、2、3、4、5、6、7、8包采购人代表),曲朝峰,王丽芳,张瑞东,刘凤梅 | ||
总中标金额 | ¥492.61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丽敏、刘松林、王君宁、梁小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3680465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1-63711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楼3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33680465 |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56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牵头供应商: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6号 | 报价:756000(元) | 97.87 |
2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14层 | 报价:666000(元) | 97.26 |
3 | 牵头供应商: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7层 | 报价:665000(元) | 95.74 |
4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增光路33号 | 报价:604800(元) | 93.87 |
5 | 华测认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报价:601600(元) | 93.31 |
6 | 牵头供应商: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山西省节能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 报价:569000(元) | 89.36 |
7 | 牵头供应商: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傲搏智碳(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B座1008号 | 报价:534470(元) | 86.9 |
8 | 牵头供应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 报价:529200(元) | 85.0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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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采购包1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1: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40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2 | 采购包2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2: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7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3 | 采购包3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3: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5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4 | 采购包4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4: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2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5 | 采购包5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5: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2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6 | 采购包6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6: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0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7 | 采购包7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7: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9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8 | 采购包8 |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8: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数量以后续工作通知为准)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按照各标项对应重点排放单位所在地市开展。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清单》等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雅婷(第1、2、3、4、5、6、7、8包采购人代表),曲朝峰,王丽芳,张瑞东,刘凤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891.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方式:0351-6371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楼3101室
联系方式:15333680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敏、刘松林、王君宁、梁小青
电 话:153336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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