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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年07月21日 09: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50
评审专家名单熊赐福,吴建国,张益萍,苏必杰,林贤名
总中标金额¥251.38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34732
采购单位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5004515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734732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和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181]JXZZ[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和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福清市龙江街道壹品江山一号楼108店面 2,513,880.00元 98.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和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及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及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福清市港头镇范围内。 治安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若遇责任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城管队员在协助镇城管队开展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影响镇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导,详实记录并向城管中队长报告。镇聘人员负责做好单位经营用水、电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水、电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计量器具,抓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保养维修工作,加强用水、电费用核算及时交纳水、电费。司法所调解员及调解秘书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等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服务期1年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年龄需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具备普通话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等符合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人员及时到位,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等。 2,513,8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苏必杰
评审专家: 熊赐福 吴建国 张益萍 林贤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服务费支付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港头镇镇聘城管队员、治安巡逻队员等人员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2.711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清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港头镇港头新村南路13号

联系方式: 1885004515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

联系方式:0591-87734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91-87734732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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