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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局机关辅警被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9月24日 14: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局机关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湖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4:03
评审专家名单黄孝卫,方晶,陶晓,沈勤良,唐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868320251
采购单位平湖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平湖市胜利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85035625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路1465号长红大厦四楼(比亚迪王朝店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68320251

一、项目编号:欧邦(平)采20254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局机关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64(%)宁波亿正嘉合防护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村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2025]1577号网眼执勤帽/作训帽按实16.64
2[2025]1577号布面执勤帽/作训帽按实17.28
3[2025]1577号冬执勤服(文职款)按实224.64
4[2025]1577号冬执勤服(勤务款/冬作训服)按实245.12
5[2025]1577号春秋执勤服(文职款)按实161.92
6[2025]1577号春秋执勤服(勤务款)/春秋战训服按实183.68
7[2025]1577号执勤腰带按实23.04
8[2025]1577号丝织胸徽按实1.15
9[2025]1577号丝织号牌按实1.15
10[2025]1577号软式肩章按实4.86
11[2025]1577号套式肩章按实2.82
12[2025]1577号夏执勤服(文职款)按实60.8
13[2025]1577号夏执勤服(勤务款)按实62.72
14[2025]1577号单裤(文职款)按实56.32
15[2025]1577号单裤(勤务款)按实78.08
16[2025]1577号长袖制式衬衣(文职款)按实64
17[2025]1577号长袖制式衬衣(勤务款)按实77.44
18[2025]1577号夏作训服按实165.12
19[2025]1577号反光背心按实58.88
20[2025]1577号雨衣按实280.32
21[2025]1577号常服按实165.12
22[2025]1577号内穿衬衣按实40.32
23[2025]1577号大檐帽按实31.68
24[2025]1577号卷檐帽按实32.32
25[2025]1577号金属帽徽按实3.33
26[2025]1577号金属领花按实2.69
27[2025]1577号金属胸徽按实2.5
28[2025]1577号金属号牌按实2.56
29[2025]1577号硬式肩章按实8
30[2025]1577号特警短袖T恤衫按实52.48
31[2025]1577号圆领短袖棉T恤按实52.48
32[2025]1577号半高领羊毛衫按实140.8
33[2025]1577号作训鞋按实87.04
34[2025]1577号单皮鞋按实169.6
35[2025]1577号战训靴按实270.08
36[2025]1577号棉皮鞋按实218.24
37[2025]1577号长筒雨靴按实42.88
38[2025]1577号内腰带按实25.6
39[2025]1577号绒手套按实11.52
40[2025]1577号白针织手套按实4.48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孝卫,方晶,陶晓,沈勤良,唐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亿正嘉合防护科技有限公司63.064.065.059.064.063.030.093.0
1江苏欧都鞋服装备有限公司65.570.065.066.066.066.524.390.8
1浙江悦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40.041.049.039.044.042.625.668.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招标”一项,向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分段累计)(计算后代理费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安局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35625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3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长胜路1465号长红大厦四楼(比亚迪王朝店南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320251

质疑联系人:严欢

质疑联系方式:1586832025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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