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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09月28日 16: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蕲春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6:08
评审专家名单梅超志,汪爱华,王全明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186353833
采购单位蕲春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86150180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86353833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8 16:00发布单位: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ZC-2025-08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0336

三、项目名称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科信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10号创思汇科技大厦【T-CSH1109-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529862(万元)

综合评分法:78.13(分)

货物类

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品牌(如有):格力

规格型号:FGR3.5PdKaNh-N1、FGR5PKaNh-N1、FGR7.2PdKaNh-N1、FGP12HFNh-N3、FGR14FNh-N3

数量:18套

单价:27572.14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梅超志,汪爱华,王全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28

2、评审地点: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0.74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2)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人民法院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778615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1818635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1863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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