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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08: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8:50
评审专家名单张文明,钱志红,蔡霖,朱浩,冉莉
总中标金额¥168.2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伟
项目联系电话35968028
采购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崇明大道7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685603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5968028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09122119-0025740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 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其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99号2号楼 95.1 1682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横沙及长兴派出法庭诉服大厅子系统建设 在两个派出法庭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包括诉讼引导服务区、业务窗口服务区、自助诉讼服务区和诉讼服务展示区等。 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其中包括1个月的试运行。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文明,钱志红,蔡霖,朱浩,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5.1。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你方的投标文件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较为完善,企业类似业绩较好,选用的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无偏离,关键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完整。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崇明大道7600号        

联系方式:021-6685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伟 

电         话:3596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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