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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年11月19日 10: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行政区域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06
评审专家名单余利民,马磊,倪永辉,袁儒荣,王攀
总中标金额¥690.625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18629578957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飞天路3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6754663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9578957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乐味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3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HCZC-ZB-202504020251024001)-文件集.zip

一、项目编号:HCZC-ZB-2025040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乐味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58号 综合评分法 6,906,254.40元 89.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陕西乐味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机关及刑侦大队餐厅、航天城派出所餐厅、大兆派出所餐厅:职工餐、会议工作餐饭菜的加工、制作和职工就餐全程服务;餐厅所辖区域卫生清洁服务;餐厅所辖区域各类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一)出品时间和标准 1、早餐8:00-9:0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准时开餐。 2、用餐所供食品、器皿在开餐前10分钟布置完毕,如因客观因素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采购人有关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员工餐采取自助餐形式,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3.1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3.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4饭菜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4、菜品要求 4.1早餐:菜品7种、乳制品1种、面包主食类7种每天不少于15个品种,早餐必须有鸡蛋; 4.2午餐:菜品6种、汤2种、主食1种、水果1种,每天不少于10个品种; 4.3晚餐:菜品6种、小吃主食6种,每天不少于12个品种。 5、餐厅厨师根据就餐规模和餐费标准制定餐谱,考虑就餐人员的口味以及季节的变化,保证每周菜品不重复,每周五下班之前提前排好下周食谱并交给采购人审核、公示。 6、传统节日、重大节日供应有关节日文化食品。 (二)服务人员的要求 1、服务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7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管理级以上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的餐饮业相应管理服务经验,熟知厨房的运转与成本、安全控制。 3、厨师长、厨师具有3年(含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保证出品质量及食品安全。 4、所有服务人员应保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且拥有有效的健康证。 (三)服务工作的要求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用餐人数、规模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制定健全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防尘等措施,确保餐厅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节能、治安消防,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规范服务。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对每餐出品进行留样,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3、供应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工作日统一时间将产生的残食、泔水、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4、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天然气购买费用,并保证正常供气。 5、餐厅运营所使用的客用品、厨房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的购买及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便于溯源;供应商按照要求如实登记相关索证信息,不得涂改或作虚假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索取的相关证件、票据应妥善保存,并与记录内容相对应,便于核查。 7、因供应商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8、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无法达到采购人管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对人员进行处理、调换,以确保采购需求及服务得以最佳实现。 9、采购人根据检查考勤结果,每月5日核算上一个月份每餐用餐人数,核算完毕后以转账形式,在供应商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10、为保证供餐质量,采购方职能部门会同供应商每月在就餐员工中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相应标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或经济处罚;满意度低于75%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或经济处罚(1000-2000元),满意度连续或累计3次低于75%,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给予供应商任何赔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906,254.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利民马磊倪永辉袁儒荣王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5.557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飞天路390号

联系方式:029-86754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8629578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62957895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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