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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外驻部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17: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外驻部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行政区域彭山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7:01
评审专家名单熊炯,王小春,宋琴,王迅,龚学英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696085124
采购单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新城前程东路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7621355
代理机构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96085124
附件:
附件1外驻部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N511403202500018220251201001)-文件集.zip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东坡金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182

二、项目名称:外驻部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东坡金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 2,100,000.00元 食材配送服务(以市场平均价为基础下浮):12.8%
9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东坡金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炯(采购人代表)王小春宋琴王迅龚学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代理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3年合同总金额的1.5%,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将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中标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以市场平均价为基础下浮12.8%,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配送数量和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210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祖新城前程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028-3762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联系方式:13696085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3696085124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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