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
2026年02月04日 10: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0:04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勇、张梅、周璐、吴松宝、田杏敏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6521010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九华山路4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560569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56521010 | ||
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FAFZ00030
二、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国权北路1566弄2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佰玖拾万元整(7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 服务范围: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编制完成工作大纲;2026年9月底前提交规划报告等成果初稿;2026年11月底前提交技术审查后的修改稿,后续工作根据审查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规划批复印发;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创新指标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勇、张梅、周璐、吴松宝、田杏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金额:600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570798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九华山路48号
联系方式:0551-62128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江流域综合规划项目
联系方式:0551-65707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睿
电话:0551-657079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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