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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2月04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5:31
评审专家名单顾松义、 杨冬梅、侯凤华、赵书理、侯凤华、 杨冬梅、顾松义、赵书理
总中标金额¥388.4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矫玉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05999转8510、8507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A座1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11510
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05999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0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02-00009

项目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玖昱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43-2号(3-2-1)

中标(成交)金额:3,884,200(元)

评审总得分: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C05010400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太原街街道、新华街道、长白街道、北市场街道和南市场街道的服务对象。

服务要求:1、关爱型 沈阳户籍且在和平区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2、普惠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和平区居住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以及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均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待遇转换。 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 2.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中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为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以上两部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和标准,如与市民政局最新的相关文件有冲突,则按新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1、关爱型 沈阳户籍且在和平区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低保户、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2、普惠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和平区居住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以及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均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待遇转换。 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 2.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中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为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不得收取床位费),给予每人每小时补贴30元。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以上两部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和标准,如与市民政局最新的相关文件有冲突,则按新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凤华、 杨冬梅、顾松义、赵书理(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中标金额的1.5%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2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地    址: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A座13楼

联系方式:024-3191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24-3190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矫玉

电      话:024-31905999转8510、85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TXJ-024-2026012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1.12发布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和平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玖昱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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