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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结果公告

2026年02月06日 0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丁宝福、陆颖、苏新、吴亚杰
总中标金额¥61.6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24-23217916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4853932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217916
附件:
附件1中小
公告信息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06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103-00112

项目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建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53-63号(2-28-2)

中标(成交)金额:616,200(元)

评审总得分:9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1.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 2.环境卫生服务 3.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 4.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5.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6.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1.项目管理 负责与各业主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与会议服务等方面工作。 2.保洁 (1)负责日间办公楼内外、走廊、卫生间、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卫生桶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大厅的卫生清扫工作。 (3)负责庭院卫生清洁工作。 (4)负责门前三包卫生清扫工作。 3.食堂 (1)负责各品目机关食堂不同的用餐要求,提供伙食供应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食堂每周菜品出品、食材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配料、成本控制及核算管理等。 (3)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不含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的卫生管理。 (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5)配合甲方对食堂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 (6)负责临时性用餐服务工作。 4.电工 (1)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日常电气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2)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上、下水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 (3)负责采购人指定单位办公家具、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5.秩序维护 (1)负责办公楼安保等工作 (2)负责引导来访群众工作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1.项目管理 (1)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 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3)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2.保洁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3.食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 (3)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 (4)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 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 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 100%,测评满意率 90%以上。 4.电工 (1)甲方对综合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2)报修处理及时率 100%(其中:中、小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急修:2 小时内解决)。 (3)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 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宝福、陆颖、吴亚杰、苏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

联系方式:2485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2321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电      话:024-232179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5人社中心物业.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建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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