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2026]
2026年03月03日 1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 | ||
| 品目 | 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3日 17:03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熹、李超、姚飞鹏、郭龙安、韦正华 | ||
| 总中标金额 |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卜逸凡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5571730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太平湖路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69571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55139008 |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FAFZ00146
二、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2包: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第2包 |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接到具体任务后,两周内提交最终服务成果。每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省厅组织验收。 |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熹、李超、姚飞鹏、郭龙安、韦正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费用;金额:0.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4楼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咨询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8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6061346、15256284432、1815557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逸凡、张健、张盼腾、汪海宾
电话:0551-66061346、18155571730、152562844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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