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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3月27日 11: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1:04
评审专家名单陈小红,薛刚,苟明刚,周红兵,阙丽群
总中标金额¥41.160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光英
项目联系电话028-84923969
采购单位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4939639
代理机构名称金堂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8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4923969
附件:
附件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01202600014420260304001)-文件集.zip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锦悦蓉都环境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df
附件3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44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成都市锦悦蓉都环境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970号2栋7 层746号 411,607.45元 合计(总价):411607.4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锦悦蓉都环境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管理、设施设备清扫服务、车辆管理服务、食堂餐饮服务及环境管理服务等 餐饮安全管理:供应商应确保就餐人员的用餐安全,如出现食品卫生安全的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书面纠正、限期整改通知,如整改通知发出2次后,供应商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纠正、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物管合同及其费用结算。(因字数限制,详见公告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物管经理为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全面统筹项目整体运营,对物业服务质量、安全保密、团队管理、合规履约负总责,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唯一核心对接人,保障各项物业服务合规、高效落地。(因字数限制,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小红(采购人代表)薛刚苟明刚周红兵阙丽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6210200048807[2026]00208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492396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195号

联系方式:028-84939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堂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成金大道2888号

联系方式:028-84923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光英

电话:028-84923969

金堂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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