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02日 15: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永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
| 品目 |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宝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15:2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春晖,晋素丽,曾鹏,杨健,毛宏伟 | ||
| 总中标金额 | ¥202.12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23986216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安区福永街道德丰路8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35055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26487776 | ||
一、项目编号:BADL2026000049
二、项目名称:福永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元) |
| A | 广东承新医药有限公司 | 1696818.85 |
| A | 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691053.95 |
| A | 深圳市汉方医药有限公司 | 1850113.90 |
| A | 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 | 1485411.89 |
| A | 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 1374906.58 |
| A | 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59088.70 |
| A |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 1948033.12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 1 | 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
| 2 | 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 |
| 3 | 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8区留仙大道3号长丰工业园 D1-1栋101一楼整层、201二楼209至216室
中标金额(元):1374906.58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福永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健、曾鹏、晋素丽、毛宏伟、周春晖。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的指导和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元):¥17,999.25。
九、公告期限
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 未通过审查供应商情况 |
| 1. 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不满足符合性审查第3点,故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质疑咨询电话:0755-26912017。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德丰路81号
联系方式:杨工 0755-27391395-880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
联系方式:0755-2691201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5-26912017
十二、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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