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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远幼儿园(行健幼儿园)购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17: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修远幼儿园(行健幼儿园)购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修远小学行健幼儿园
行政区域光明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7:37
评审专家名单卢淑芳,曾章杰,罗陈,蔡美华,黄远平
总中标金额¥10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红
项目联系电话13510382077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修远小学行健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科韵社区东曦路128号天健和瑞府2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10382077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88212595
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CG2026000041 二、项目名称:修远幼儿园(行健幼儿园)购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 号103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0.95【本项目的年度支付上限为109.8万元(其中教职工食堂年度支付上限为27.72万元,学生食堂年度支付上限为82.08万元),超出支付上限的将不予支付。】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修远幼儿园(行健幼儿园)购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如遇到政府政策调整,则应按照政策要求,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罗陈、卢淑芳、蔡美华、曾章杰、黄远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中采购代理类业务的收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为15784.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修远小学行健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科韵社区东曦路128号天健和瑞府2栋     联系方式:0755-21061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联系方式:0755-8821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8219501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附件(一)招标(采购)文件、附件(三)中1-4项见本公告,其余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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