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4-00055
二 、 项目名称:公路路灯及信号灯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路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于洪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前民村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89.4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路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公路路灯及信号灯养护服务项目(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路灯维护数量:路灯约11800盏(包含配电箱、供电线路等); 2、公路路灯设施日常巡查,对维护服务区域内的公路路灯路线进行全面巡查,保证路灯正常使用。 3、巡查频率:至少5天覆盖一次。
服务要求:1、路灯维护数量:路灯约11800盏(包含配电箱、供电线路等); 2、公路路灯设施日常巡查,对维护服务区域内的公路路灯路线进行全面巡查,保证路灯正常使用。 3、巡查频率:至少5天覆盖一次。 4、巡查标准: (一)、灯具设备亮灯率达到98%以上: 要求维护人员在24小时内随叫随到开展维护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每天必须达到亮灯率98%以上。 (二)、灯具设备品质达标,亮化设施设备(含灯具、线路、电缆井、配电箱、灯杆及其他辅材)完好率达到98%以上: (1)在实际维护中,中标单位所选定的材料品牌、规格等需采用原有灯具品牌或高于原有品牌质量标准的品牌。 (2)本次招标中涉及的灯泡使用寿命应在8000小时以上。 (3)灯具设备照射角度应良好,不能有歪、倒现象,如有应及时扶正。 (三)、亮化设施清洁率达到100%: 亮化设施上不准有乱刻、乱画、乱贴等影响亮化效果的情况,如发生要及时清理。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若不能修复应及时上报甲方。由于设施损坏,造成伤亡事故的,要求维护单位积极进行处理,经监管人员现场论证后,确认是因维护单位维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维护单位承担。 (四)、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规范、全面、及时、安全、有效: 维护管理应建立规范、完整的维护管理制度,配备并管理好必要的维护设备,人员配备及调整必须满足维护需求,专业技术维护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执照。 (五)、事故或应急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1)偷窃、损坏亮化设备:要求维护单位所管辖范围内,如发现偷窃设备或人为损坏亮化设备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并立即制止以上偷窃破坏行为,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后立即清理及恢复,保证整体景观效果。 (2)重大活动配合:配合省、市大型活动,做好亮化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3)社会监督管理:要求维护单位配合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收到各级领导、局亮化办、信访、新闻媒体报道指出的维护管理质量问题和投诉信息后,一定要做到及时响应,处理及反馈,不准拖延。 (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对所负责范围内的灯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遇风、雨、雪等特殊天气应第一时间派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坚决杜绝出现漏电、打火、设备脱落等伤害人、物的安全事故; 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刘玉霞、于美琪、艾丽妹、方英丽(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路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每个包组按照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6,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024-25309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024-31682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电 话:024-31682279
十、附件
采购文件:3.30最终版版-招标文件-公路路灯及信号灯养护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路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于洪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5330346427fe155c73ff1bac1df06ae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