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3-00033
二 、 项目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法库县兴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经济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128(元)
评审报价:1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C07020500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位于新王线沈飞新机场附近存在一处历史遗留废物堆。为保障沈飞新机场项目顺利实施,计划对该处废物堆进行清运处置,经测量现场废物约5.7万立方米。
服务要求:位于新王线沈飞新机场附近存在一处历史遗留废物堆。为保障沈飞新机场项目顺利实施,计划对该处废物堆进行清运处置,经测量现场废物约5.7万立方米。全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DB21T4014-202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及现行环保、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如有新规按新规执行)。
服务时间:30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全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DB21T4014-202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及现行环保、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如有新规按新规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长山、项晓丽、史景志、任春雪、段培宁(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服务类项目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含100万元)部分为1.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为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为0.45%,取费基准值为预算金额,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9,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128元/立方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联系方式:024-89621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2529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斯文、李冰
电 话:024-252900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上传更正-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4.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法库县兴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