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丁堰街道市政道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6: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丁堰街道市政道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武进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0日 16:28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柳,徐志强,吴文英,陈辉,马建平 | ||
| 总中标金额 | ¥0.002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嵇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88818295(8000)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陵东路50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10138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嵇玲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2054-SYZB-G2026-0020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丁堰街道市政道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江苏协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91320412677648941H |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常芙西路81号 | 80.18(均分制) | 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2026年度丁堰街道市政道路小修保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丁堰街道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梁维修保养,主要为市政道路零星维修及中、小型项目维修,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需修复的市政设施等。 服务要求: 1.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工作(每天),记录巡查记录,发现道路、人行道板损坏及时上报采购人,中标人未能及时发现路面病害,将对巡查费实施扣减。 2.沥青路面出现泛油、拥包、裂缝、坑槽、坑塘、沉陷、局部网裂、松散、车辙、麻面、啃边要及时上报采购人,经审批后按规范修补,保证路面平整度良好,行车舒适。 3.水泥混凝土路面行车道上无杂物,对路面各种接缝的填料出现缺损或溢出应及时填补或清除,并防止泥土、砂石及其他杂物挤压进入缝内。 4.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的裂缝、板角断裂、边角剥落、错台、唧泥、拱起、表面裂纹与层状剥落、坑洞等病害要及时上报采购人,经审批后按规范修补。 5.对损坏的人行道板、侧石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修复前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对于如遇因暴雨、台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道路、人行道板等损坏,中标人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采购人电话请示抢修方案,经批准后进行抢修。 7.负责及时处理12319城管热线投诉问题并回复。并配备市政专用巡查抢修车辆;用于城市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车辆数不得少于2辆。 8.道路、道板等维修后的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9.严格参照《丁堰街道市政道路管养服务考核细则(试行)》内考核要求,落实相关管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辉、徐志强、吴文英、马建平、杨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45%,中标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代理费:1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延陵东路50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025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8818295(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8818295(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412054-SYZB-G2026-002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协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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