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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6: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兴安盟公安局
行政区域兴安盟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6:37
评审专家名单潘永春,刘金山,李学峰,刘桂薇,王艳慧
总中标金额¥496.045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82-8370655
采购单位兴安盟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888675261
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82-8370655

一、项目编号:152203-NXZC-1-GK-20260005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兴安盟祥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街祥园六小区门市北侧三楼 综合评分法 4,960,458.00元 88.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兴安盟祥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兴安盟公安局物业监督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采购⼈对中标供应商各项服务内容实⾏按⽉考核测评,⽉ 评成绩85分(含)以上为达标,⽉评成绩不达标的,要扣除当⽉应⽀付物业费的2% 。采购⼈要求中标供 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未果的,采购⼈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15⽇内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为12个⽉。第⼀年为12个⽉,⼀年合同期满经采购⼈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年合同,续签合同不超过两年。续签 约定:若中标供应商在12个⽉服务期内,⽉度考核及年度综合履约评估均达到招标⽂件约定的合格标准 ,续签服务合同。 兴安盟公安局物业监督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采购⼈对中标供应商各项服务内容实⾏按⽉考核测评,⽉ 评成绩85分(含)以上为达标,⽉评成绩不达标的,要扣除当⽉应⽀付物业费的2% 。采购⼈要求中标供 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未果的,采购⼈有权解除合同 4,960,45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采购人代表)刘**李**刘**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安局

地址:科右前旗天骄路

联系方式:19888675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837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82-8370655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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