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0499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主副食品及备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预包装类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吉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预包装类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主副食品及备品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 供应商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所有院区食堂提供预包装类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配备至少2辆专用配送车辆,所有配送车辆均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建立产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产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卫生清扫。(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的车辆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具备储存仓库,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尘防鼠、防火及冷藏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投标文件中提供仓库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配备至少4名专业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且无犯罪记录。供应商应严格配送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走动,严禁将医院内部活动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健康证复印件。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追溯,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和采购人随时查阅产品各环节相关记录(包含产品采购记录、产品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产品进出仓记录、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产品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车辆和运输工具消毒记录等),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6.供应商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品种短缺时,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所提供的产品与采购计划或合同要求不符,或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出餐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损坏的产品。7.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8.若发生食品突发或中毒事件的,需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供应商主管领导必须要现场指导、处理,慰问患者及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全部责任。 9.供应商必须接受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10.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技术监督或法定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供应商须承担一切费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歆、丛媛媛、乔春阳、黄金美(包组编号:008)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预包装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按预算金额二年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0429-261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化路15-1号楼5单元602
联系方式:0429-3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0429-3325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葫芦岛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主副食品及备品采购项目(2).docx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预包装类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吉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图片.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