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922-00011
二 、 项目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恒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752,400(元)
评审总得分:90.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
服务类
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C01030200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2、工作目标 以我县已有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推进成果整理为重点,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夯实完善地籍数据,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并搭建地籍管理系统。 3、服务内容和成果 (1)服务内容 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全面整理彰武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将现势有效的地籍调查成果纳入建设的地籍数据库,并与登记数据做好关联,确保图属一致、现势有效。地籍成果入库时,存在图形数据缺失、交叉重叠、位置偏移等问题的,做好标注,后续结合相关业务办理逐步完善。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成果整合入库汇交。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支撑地籍数据质检,入库,更新,查询等流程管理,满足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不动产单元表建立,地籍调查业务管理,地籍图编制等核心业务需求。
服务要求:一、服务需求 1、项目背景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 14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195号)、《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 15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文件内的附件:《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转发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辽自然资登记函[2025] 10号)文件内的附件:《地籍数据汇交要求(试行)》。我县于 2026 年开展全县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 2、工作目标 以我县已有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推进成果整理为重点,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夯实完善地籍数据,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并搭建地籍管理系统。 3、服务内容和成果 (1)服务内容 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全面整理彰武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将现势有效的地籍调查成果纳入建设的地籍数据库,并与登记数据做好关联,确保图属一致、现势有效。地籍成果入库时,存在图形数据缺失、交叉重叠、位置偏移等问题的,做好标注,后续结合相关业务办理逐步完善。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成果整合入库汇交。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支撑地籍数据质检,入库,更新,查询等流程管理,满足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不动产单元表建立,地籍调查业务管理,地籍图编制等核心业务需求。 (2)成果汇交 ①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已完成地籍调查的自然资源地籍数据,逐级汇交到省。 ②将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数据,结合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完成数据整合入库后逐步汇交。 ③彰武县地籍管理系统。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支撑地籍数据质检、入库、更新、查询等流程管理,满足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不动产单元表建立、地籍调查业务管理、地图编制等核心业务需求。 ④成果报告书。 4、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4、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40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 (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153号); (5)《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6)《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 (7)《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TDT 1015.2-2024);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9)《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 (10)《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3)本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及其他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丽玲、刘尧、胡忠超、王建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38号
联系方式:0418-6904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联系方式:024-2425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
电 话:024-242585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彰武县地籍图编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彰武县地籍图编制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恒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