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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12日 16: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6:48
评审专家名单乔海军,杨志勇,孙国庆,于明波,刘博文
总中标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翾
项目联系电话0471-5988129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街路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40709290
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1-598812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蒙古飞驰司法鉴定所).pdf
附件2采购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一、项目编号:150101-HSZC-GK-20260023

二、项目名称:采购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飞驰司法鉴定所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e07-301 综合评分法 600,000.00元 79.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蒙古飞驰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20029900 其他鉴证服务 采购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类司法鉴定服务 一、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一)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021101): 包括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如机动车、 非机动车);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 信号装置等)。服务项目包括①摩托车、电动车(二轮、三轮、 四轮),非机动车;②乘用车(9 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轿车);③小轻型货车(总质量≤3500kg); ④大中型货车(总质量>3500kg); ⑤大中型客车; ⑥轮式专用机械;⑦通行于道路上的农业作业机械。 (二)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021103): 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 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 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服务项目包括①地面痕迹、 轮胎痕迹鉴定等; ②车体痕迹鉴定(包括整体分离痕迹、车辆唯一性鉴定等) ; ③人体衣着痕迹形成鉴定等。 (三)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021104): 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 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 (四)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021105): 基于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结果,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综合判断涉案人员、车辆、 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 包括交通行为方式、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轮胎破损原因等。 服务项目包括①交通事故涉案者行为方式鉴定; ②交通工具属性类别鉴定; ③道路交通事故过程重现分析;④车辆起火原因鉴定。 1.按需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鉴定服务;疑难复杂案件因技术能力受限不能完成鉴定定的,办案可以委托其他机构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 2.成交供应商提供业务培训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交流且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3.成交供应商及其司法鉴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技术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验鉴定工作,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4.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委托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 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及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采购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采购人经办人员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并报采购人相关业务负责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在案件受理时应根据案情与采购人经办人员约定检验、 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超过 30 日的,应当报经采购人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60日。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以送达日期为准) 。 5.对于重特大、有影响、疑难等其他道路交通事故,采购人经办人员提出需要,成交供应商派鉴定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的,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前往开展工作并不得加收鉴定费用。 6.经人民法院通知,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且不得另行收费。 7.成交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严格保密所有数据信息, 不得将鉴定过程及结论泄露给第三方,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单独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须确保及时发放工作人员的薪酬、办理法定社保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 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 9.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合理配置设施设备。 10.人员配置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鉴定人员不少于 3 人, 应当持有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年 ①考核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合同和国家现行的相应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②考核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检验鉴定案件的受理情况、检验鉴定的质量、鉴7 定文书的制作、鉴定机构质量控制能力、检验鉴定后期责任履行情况。 (2) 考核办法 ①季度考核分值满分 100 分,季度考核得分 85 分( 含) 以上为优秀级,全额支付该季度检验鉴定费。 ②每季度考核分数 85 分( 不含) 以下,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季度结算金额 5% 的检验鉴定费。 ③年度平均考核分值低于 70 分(含), 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追究违约责任。 60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采购人代表)杨**孙**于**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街路北

联系方式:15540709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0471-5988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翾

电话:0471-5988129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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