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15日 14: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温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 14:58 |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达琼,王谷雨,陈杨,宋明玮,袁平,何天星,石毅 | ||
| 总中标金额 | ¥1408.992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珍珍、周东群、蒋德林、刘鑫、刘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259928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顺广路1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27710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525992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 附件2 |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N510115202600002220260420002)-文件集.zip |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川嘉家政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022
二、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川嘉家政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站北东街188号2栋24层2413号 | 14,089,920.00元 | 98.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川嘉家政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7020900 | C07020900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 | 和盛镇全镇面积41平方公里,涉及11个村社区183个小组农村院落生活垃圾清运,道路面积约933183㎡的清扫保洁(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以外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小区退红区、人行道、公园人行道和镇域内绿道等公共区域未计入面积但纳入保洁范围) |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要求:合计不少于176人(项目服务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18-63岁),具体人员配置如下: (1)环卫工人不少于152人, (2)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7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主管6人,组长6人,质检组长1人,质检员3人)等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文明作业标准:(1)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上岗,无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达琼(采购人代表)、王谷雨(采购人代表)、陈杨、宋明玮、袁平、何天星、石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服务费9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1526210200011483;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年): 14,267,920.41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7020900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
5.付款进度安排:分期付款;1、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等额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3、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4、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5、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6、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7、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8、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9、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0、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1、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2、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3、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7%。
6.因系统固化: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顺广路139号
联系方式:028-8277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珍珍、周东群、蒋德林、刘鑫、刘燕
电话: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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