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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北部片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5月22日 14: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北部片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
品目

采购单位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4:50
评审专家名单修丕立,蒋京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章小珏
总中标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77-61662936
采购单位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6188213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7-61662936

一、项目编号:330382262240010000002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北部片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总价:980000

联合体主办单位: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

联合体成员: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乐清市北部片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

乐清市北部片区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

按文件要求

按文件要求

按文件要求

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小珏,修丕立,蒋京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132

质疑联系人: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

真:0577-61662937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6629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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