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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文化馆消防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结果公示

2026年05月28日 18: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县文化馆消防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吉安县文化馆
行政区域江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8:00
评审专家名单李国穗,彭福开,王政华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579668859
采购单位吉安县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文山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70679419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尺寸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城兴华路西侧II-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07068198
一、项目编号

【JXCC政采202601003】

二、项目名称

吉安县文化馆消防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鸿胜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胡小生

供应商联系电话:13170968288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将石社区石围油麻岗工业区4号第2栋105

中标类型:总价中标

中标(成交)金额(元)\(%):547883.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吉安县文化馆消防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莫宇雁粤144202420250161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国穗,彭福开,王政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在核实排名第一预成交人响应文件时发现,采购文件要求对钢材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与上述要求不符,该事实已书面报告监管单位。鉴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共5家,去除第一名后仍有4家,满足法定3家以上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排名第一的成交结果无效。同时,经核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现确定其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文化馆

地址: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文山路16号

联系方式:18970679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尺寸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城兴华路西侧II-29号

联系方式:18307068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57966885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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