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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07月10日 21: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0日 21:00
评审专家名单张利转,方光辉,曹丽,田敏敏,邵增和
总中标金额¥112.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股长
项目联系电话17305579131
采购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05579131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14111384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LBCG2026031C

标段名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3000元/个)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约1125000.00元)

评审得分:79.3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三包)

服务范围: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项目复核:道路平面开口位置、高程、纵坡,道路纵断面,道路横断面,雨污管网的流向、管径规格、管底标高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每年服务期满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利转(组长),田敏敏,方光辉,曹丽,邵增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联系电话:1931411138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17305579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联系方式:19314111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股长、张宇翔

电   话:17305579131、1931411138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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