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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7月13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7:31
评审专家名单文璋,卞仪萍,朱有富,王小猛,周鹏程,谢伟艳
总中标金额¥328.27190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江城)
项目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5
采购单位江苏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湛江路86号7栋6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5154388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婷(江城)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G2026-0061

项目名称: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金额
1南京荣邦餐饮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91320104765272200Y南京市秦淮区夹岗双龙科技产业园3号楼86.63(均分制)3282719.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及要求:完成省公安厅证照制作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3年,合同一签三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若年度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但托管公司必须保障招标人各项服务正常运转,直至下一托管公司完成交接到位后方可撤离,该过渡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标准结算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有富、文璋、卞仪萍、谢伟艳、王小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的70%收取,计费基准为本项目最终中标总价格金额:23283.2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86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25-83524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35827-80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000-NJJC-G2026-006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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