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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7月20日 12: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保定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2:03
评审专家名单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培奇(组长)、杨欣荣
总中标金额¥54.3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子轩
项目联系电话0312-3179791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678613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旭阳路139号悦和园7号楼2单元60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179791

一、项目编号:HBHY-2026-0701-014

二、项目名称: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政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焦庄镇长城南大街1997号新发地联农批发市场G区12厅5号南 91130606MAKA92541N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政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莲池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粮油类、水果、蔬菜类、猪、牛、羊、鸡肉及肉制品、水产、海鲜、冷冻产品类、蛋、奶、豆制品、调料等副食、其他食材及用品等食堂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43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可敬(采购人代表)、李培奇(组长)、杨欣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联系方式:0312-6786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宏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旭阳路139号悦和园7号楼2单元6018室

联系方式:0312-3179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子轩

电话:0312-317979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评标结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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