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良存华侨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7月22日 18: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闽侯良存华侨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区良存华侨学校 |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18:26 |
| 评审专家名单 | 郭培红,林志玉,李劲松,林文,李家明 | ||
| 总中标金额 | ¥56.654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5016523 | ||
| 采购单位 | 福州高新区良存华侨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后双4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95350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420号后浦安置房1号楼二层2A2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050165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西省高磊实业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江西省高磊实业有限公司).pdf | ||
| 附件3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江西省高磊实业有限公司).pdf | ||
一、项目编号:[350121]XXXM[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闽侯良存华侨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江西省高磊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路东村 | 566,540.00元 | 福州闽侯良存华侨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总价):56654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江西省高磊实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其他用具 | 学生课桌椅 | 学生课桌椅 | 赣疆 | 规格:(一)学生课桌:1、规格:长615(mm)*宽425mm(mm)*高780mm(二)学生课椅:1、座板规格:宽430/395mm*深385/360mm型号:GJ-GL33 | 1,300.00(套) | 435.80 | 566,54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家明 |
| 评审专家: | 郭培红 、 林志玉 、 李劲松 、 林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501610007000091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闽侯良存华侨学校学生课桌椅采购:0.84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江西华阳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椅子未采用摇把式升降设计,不符合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货物名称:单人课桌椅:(二)学生课椅:5、升降结构:课椅整体采用摇把式升降设计)”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其余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高新区良存华侨学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江口村后双432号
联系方式:1360953505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420号后浦安置房1号楼二层2A206室
联系方式:1520501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5205016523
福建新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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