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300-00912
二 、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1号253C号101室、102室、201室、202室、502室、602室、702室、802室、9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250(元)
评审总得分:9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一、采购内容:公安民警人身保险。保障范围如下: 1、身故保险:公安辅警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在职病故、意外死亡,理赔额100万元; 2、意外伤残保险:理赔额2-20万元; 3、重大疾病保险:患有30种重大疾病理赔额10万元;4、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理赔额1万元; 5、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住院,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理赔额1.8万元。
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每日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包括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专属团队对市公安局进行服务,承诺赔付时效不得高于20日。
服务时间: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1年+1年+1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1年,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占忠、郝红艳、朱春艳、李颖(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安局
地 址:朝阳大街三段56号
联系方式:0421-3817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锋 肖德强
电 话:采购文件0421-2865002开评中标28365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服务类公开——朝阳市公安局民警人身保险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