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结果公告
2026年07月24日 16: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茂名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4日 16:07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志宗,吴宪君,刘德伦,王倩,王基瑜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2171199 | ||
| 采购单位 | 茂名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茂名市油城九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9127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8-21711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pdf | ||
一、项目编号:GDZY-MM2026012
二、项目名称: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 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23楼 | 折扣率:88.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服务类(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1)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以及与死亡原因有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2)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骨龄鉴定以及与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等。 (3)法医毒物鉴定:包括气体毒物鉴定(如一氧化碳),挥发性毒物鉴定(如乙醇),合成药毒物鉴定(如巴比妥药物),毒品鉴定(如阿片类,氯胺酮),杀虫剂鉴定,杀鼠剂鉴定,以及其他的体内、体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定性、定量分析。 (4)法医物证鉴定:包括个体识别,亲缘关系鉴定,亲子关系鉴定等。 (5)痕迹鉴定:包括手印鉴定、潜在手印显现、足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 | 1.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按合同条款解除合同、要求赔偿。中标供应商参与本合同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聘请或雇佣的正式员工,鉴定工作必须由具有国家规定的鉴定资质人员进行。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及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全部相关费用。 2.中标供应商应按委托的要求进行检验,在收到鉴定委托书后20日(自然日)内制作完成检验报告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30日(自然日)。如因技术原因中标供应商无法完成鉴定,须在收到委托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书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项目,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4.检验报告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检验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 5.检验报告须由两名(或以上)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签名人员必须为中标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书落款仅需司法鉴定人签名及注明《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并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已注明技术职称了)。报告书一式叁份(电脑打印),一份交由中标供应商存档,两份交采购人备案存档。 6.中标供应商检验时,必须对所有检验的项目拍照或录像存档,并做好原始数据的文字记录,对当事人到场见证的应在原始检验记录上签名,如当事人不愿意签名的应作好记录并由两名(或以上)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并签名;对当事人不按时到场见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见证并做好记录并由两名(或以上)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并签名。 7.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检验委托书和原始资料(包括检验照片、数据文字原始记录、视频资料等)复印归档,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管理部门检查。 8.中标供应商须组成包含所投项目鉴定业务范围持有司法鉴定资格证的鉴定人员的检验专班;并提供每日24小时无缝隙服务,保证电话有人接、检材有人收,检测有人做,结果有人核,报告有人发。 9.中标供应商自行提供车辆、办公设施。 10.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单位通知和检验鉴定委托书后(尸检、伤检),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的相关要求,提取鉴定材料、身体检查、尸体检验的过程均需委托人到场见证。 11.中标供应商协助提取的检材样本(如心脏血、DNA样本),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提取、保管,并在采购人单位民警的监督下进行,且全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对民警提取的检验样本同样按要求进行。 ★12.鉴定材料的保管期限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安部、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无相关规定,生物鉴定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中标供应商必须全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管理不当造成的影响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14.中标供应商应对鉴定的程序合法性、鉴定的真实客观性负责。中标供应商保证,采样、实验的程序与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鉴定结果符合现有技术手段下的实际情况。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一切样本被调换、破坏等及鉴定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情形。 15.对于突发交通事故案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到达案件现场提取检材或接收检材开展检验鉴定工作。酒驾、毒物检验鉴定在2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其他检验鉴定报告在5日(自然日)内制作完成检验报告并送达采购人。 16.对已完成鉴定服务,如未按委托书上的委托项目和内容要求检测的、采购人对鉴定结果提出质疑或人民法院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庭接受质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进行检测、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或出庭接受质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新要求不能再按本项目合同内容实涉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工作,或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检验鉴定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宗、吴宪君、刘德伦、王倩、王基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代理协议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5.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购买涉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人员及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4.00 | 30.00 | 28.98 | 92.98 | 1 | 1 |
|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1.60 | 30.00 | 30.00 | 91.60 | 2 | 2 |
|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22.60 | 9.00 | 25.55 | 57.15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茂名市公安局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
联系方式:29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北二路18号第三层
联系方式:0668-217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668-2171199
广东中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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