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中标公告

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李佳蓉、王亦兵、张铌、孙艳芳、张铌、王亦兵、李佳蓉、孙艳芳、王亦兵、孙艳芳、李佳蓉、张铌、张铌、王亦兵、李佳蓉、孙艳芳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881806
采购单位锦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6038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国际五金机电城17-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88180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公告信息
 
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0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700-03592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锦州惠联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2-10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91.4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服务类

名称: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一)★产品安全质量要求 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每批次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1.所供食材全部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供应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异常,或重金属(铅、镉等)、农残(高毒有机磷等)、兽残(瘦肉精、氯霉素等)超标的食品; (2)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3)过期、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被污染,或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生产的食品。 每批次配送同步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涉及冷藏或冷冻食材(如鲜猪肉、豆制品等),全程冷链运输(冷藏车温度符合标准),并留存运输温控记录。 ★2.我公司在配送时,同步提供产品包装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包装照片,照片需完整呈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且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内容严格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补充规定,严禁涂改、覆盖、模糊或缺失,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3.初级农产品(蔬菜、鲜果、鲜肉等)到货新鲜无变质,水产类(特殊约定除外)鲜活;无明确保质期食材提供采购凭证及建议保鲜时限,抽检不合格的无条件退换。 ★4.不同保质期限的食材,到货时“距生产日期”满足以下要求:? (1)保质期限≤1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5个自然日;? (2)1个月<保质期限≤2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7个自然日;? (3)2个月<保质期限≤3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10个自然日;? (4)3个月<保质期限≤6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30个自然日;? (5)6个月<保质期限≤12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60个自然日;? (6)12个月<保质期限≤18个月的,到货时距生产日期≤90个自然日;? (7)保质期限<1个月的,到货时剩余保质期须≥总保质期限的23(即未过总保质期限的13)。 本条款中“距生产日期”的认定及计算标准:以产品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准;计算方式为货物实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当日与生产日期的自然日差值。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对食材质量、配送时效、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考评,满意度达标且预算充足的情况下,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1)配送时间:针对本食材配送项目,我公司遵循“7天×24小时×52周”全时段响应机制,在每日接到定稿订单后,确保按时完成配送任务,无间断保障食材供应时效。 (2)常规配送:采购人每日14:00前下达订单,我公司在次日6点3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食堂进行检斤验质。 (3)紧急配送:特殊情况下的紧急供货应在采购人下单后1小时之内送达。紧急供货的运费及食材价格按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不另行加价。出现货品与订单需求不符或漏送时,我公司在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如因质量问题拒收的,我公司在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我公司针对在不可抗力影响下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情况,制定书面应急处理方案,保证采购人用餐不受严重影响。

服务标准:★1.货物验收: (1)到货后,采购人应及时安排质检、保管人员按照订购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之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我公司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我公司负责物资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仓储等费用)。 (2)采购人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经我公司送货员确认,双方指定人员在送货单(机打多联单)上签字确认,采购人与我公司各执一联。 ★2.批次抽检: (1)检测范围与标准 我公司提供的食材(涵盖肉类、蔬菜、粮食等),接受针对以下对人体具有严重且不可逆损害的指标检测: ①重金属类:铅、镉、汞、砷等; ②农药残留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 ③兽药残留类:瘦肉精(克伦特罗等)、抗生素(氯霉素等)等禁用兽药。 检测标准严格依据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 (2)抽检与复检机制 ①采购人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食材进行随机抽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②我公司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复检申请,说明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检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未果,可委托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依据。 ③复检检测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超标处置 如复检检测结果显示,我公司提供的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各项食材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在24小时内无条件召回该批次全部食材(包括已送达未使用、已分发至各办公区的食材),采购人将扣除该批次不合格食材5倍货款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将检测结果上报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亦兵、李佳蓉、张铌、孙艳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 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8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国际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0416-288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28818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L2交管支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锦州惠联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