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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关于智能病历质控及数据中心指标集(一期)项目的中标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7:5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历质控及数据中心指标集(一期)项目
品目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行政区域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7:59
评审专家名单丁振中,王宇翔,张君默,赵亮,张道军
总中标金额¥649.4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
项目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9
采购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崇文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2-65955367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郇为凯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6-0189

项目名称:智能病历质控及数据中心指标集(一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91110108599663854W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1幢一层101号93.04(均分制)1096000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汇鑫融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小型企业)91320115302311197N南京市鼓楼区南昌路40号长江科技园一期大楼十三楼92.6(均分制)539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智能病历质控

服务范围: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医务管理的需要,拟建立AI智能病历质控系统。通过运用自然语言理解、语义分析、临床知识图谱等技术实现电子病历内涵质量管理的系统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服务要求:系统能够基于医疗知识图谱,对从医院信息系统获得的病历数据,实现自动化知识抽取,知识融合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地区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其它项目正式文件中的要求条款执行。

采购包2:

名称:数据中心指标集(一期)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数据中心建设旨在充分继承既有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突破传统架构桎梏,以“构建规范治理体系、打造统一指标资产、提升敏捷服务能力”为核心路径,推动医院数据架构从单一的“ODS汇聚模式”向“全域集成、分层治理、标准统一、敏捷服务”的新一代数据中心架构演进。

服务要求:为医院实现内涵式、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智能的数据基座与引擎。

服务时间:项目实施周期15个月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地区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其它项目正式文件中的要求条款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振中、王宇翔、赵亮、张道军、张君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原因:本项目预算金额包含代理费,根据代理协议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取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

3)收取标准: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总收取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1.5%

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1.1%

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0.8%

收取依据:《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苏财购告〔2016〕31号)

(4)服务费金额:采购包1:16100.00元;采购包2:6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崇文路9号

联系人:叶栋

联系电话:0512-65955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项目负责人)、钱卫吉、李东

电话:0512-65158848-8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包2-江苏汇鑫融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1-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91-SZWK-G2026-018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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