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13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 |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3日 21: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任影平,姚明,李玉荣,殷辉,王文静,许翠霞,闻长虹 | ||
| 总中标金额 | ¥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加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7-6022008 | ||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7-60220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314111384 |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2026036C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6-2027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蔬菜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璧百兴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尹集镇菠林村扶贫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 61%)叁佰万元整(约3000000.00元)
评审得分:94.2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平菇、香菇、杏鲍菇、豆腐、豆芽、豆干、千张、鲜葱、生姜、甜玉米粒 品牌(如有):海峰蔬菜、海峰蔬菜、海峰蔬菜、豆香友、海峰蔬菜、豆香友、豆香友、海峰蔬菜、海峰蔬菜、海峰蔬菜 规格型号:盖直径不超过8 厘米,柄长不超过2 厘米,菇形完整,菌盖肥厚,卷边,自然色泽,菇柄切削整齐,菇体新鲜、清洁,无变色,无异味,无虫蛀,无病斑,无机械损伤,无杂质;菇型圆整好看;以4-7 公分为佳;鲜香菇菇盖厚度达到2 公分以上,开伞度越小;颜色灰白色到浅褐色为主;菇腿短而细;手握着鲜香菇,用力攥一下,香菇不变型,或者是稍微变型,但松开手后会很快恢复原状;菌盖呈灰褐色至浅褐色,菌柄乳白色,表面光滑无斑点,色泽自然均匀,无发黄、发黑或异常变色现象。菌柄粗细均匀,长度适中,无畸形、破损或开裂。菌肉紧实饱满,按压后能迅速恢复原状,手感鲜嫩有弹性,无发软、发黏或木质化现象。具有杏鲍菇特有的清香气味,无刺鼻、腐臭或酸败等异味;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硬适宜,具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3cm~5cm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块形完整,厚薄均匀,无破损,无霉斑,无杂质,呈均匀淡黄色,无焦糊,无发白现象,具有豆制品特有的清香,无酸败、腐臭等异味,弹性适中,表面细腻,切开后内部组织紧密,无空心,无硬芯;方形,厚薄均匀,厚度1~2c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姜块完整、丰满结实,无损伤,辣味强,无姜腐病,不带枯苗和泥土,无焦皮、不皱缩、无黑心、无糠心、不烂芽;新鲜青绿、无枯、焦、烂叶,葱株粗壮匀称、硬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干净,无泥无水,根部不腐烂; 玉米粒应颗粒饱满、色泽鲜亮(金黄色或淡黄色),无病虫害霉变、腐烂及机械损伤,杂质含量≤1%。采用食品级塑料复合膜(符合GB4806.7),密封性良好,耐低温(-18℃以下)。 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单价: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进行询价,以询定价格为基准价*6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翠霞(组长),任影平,姚明,王文静,闻长虹,李玉荣,殷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2.22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联系电话:1931411138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方式:0557-602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1003号
联系方式:19314111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加政、张宇翔
电 话:0557-6022008、193141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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