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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16: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6:32
评审专家名单曲文苹、牟金艳、付铁鹏、康程帅、郑宏斌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鸿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57664528
采购单位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391008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芷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珲春街3-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7664528
附件:
附件1提取自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标文件_47
附件2提取自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标文件_46
公告信息
 
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芷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400-00631

项目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抚顺北品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东华园东区东门西二-八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83(%)

评审总得分:9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配送,包括:鲜肉类,水产品(水产海鲜类)禽类,蔬菜水果类,蛋类,粮油、生湿面制品,干调类,乳制品等

服务要求: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对象:抚顺市养老院食堂。 (二)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模式,即1年合同期满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续签1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要求:供应商负责以汽运的运输方式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位置。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合规有效的订单后安排发货。发货时间:夏季每周一、周三、周五送货,冬季每周一、周四送货,发货日以收到订单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个工作日到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二、项目质量要求 (一)鲜肉 类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鲜肉需要保证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书。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存在泥沙和异物,不得有注水、注胶,不得有腐烂或有异常味道等,利用率不得低于95%。 (3)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有合法资质的屠宰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屠宰许可证,每批次均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每6个月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5%,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无添加剂。 (5)如果在供应期间食堂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的通报,处罚将由供应方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2、配送要求 (1)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2)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使用专业车辆送货,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4)货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二)水产品(水产海鲜类)禽类要求 1、质量要求 (1)冷冻肉要求:所供食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批次均需提供检测报告;肉体冻实而且坚硬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模式,即1年合同期满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续签1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对象:抚顺市养老院食堂。 (二)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采取1+1模式,即1年合同期满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续签1年。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要求:供应商负责以汽运的运输方式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位置。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合规有效的订单后安排发货。发货时间:夏季每周一、周三、周五送货,冬季每周一、周四送货,发货日以收到订单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个工作日到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二、项目质量要求 (一)鲜肉 类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鲜肉需要保证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书。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存在泥沙和异物,不得有注水、注胶,不得有腐烂或有异常味道等,利用率不得低于95%。 (3)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有合法资质的屠宰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屠宰许可证,每批次均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每6个月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5%,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无添加剂。 (5)如果在供应期间食堂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的通报,处罚将由供应方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2、配送要求 (1)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2)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使用专业车辆送货,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4)货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二)水产品(水产海鲜类)禽类要求 1、质量要求 (1)冷冻肉要求:所供食品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批次均需提供检测报告;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文苹、牟金艳、付铁鹏、康程帅、郑宏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53910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芷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珲春街3-3号楼

联系方式:024-57664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鸿飞

电      话:024-5766452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抚顺北品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标文件_46.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抚顺市老年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养老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标文件_4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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