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仪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8月17日 16: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子吸收仪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漳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6:42 |
| 评审专家名单 | 邹文旺,王永丽,许贵宗,黄培升,黄家福 | ||
| 总中标金额 | ¥58.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秀枝、吴枝华、叶郑乐、张艺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2136662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龙文区龙祥中路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21838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3-41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21366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一、项目编号:[350601]FJHZZZ[GK]2026002-1
二、项目名称:原子吸收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恺尔(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66号第八层02之一单元 | 588,000.00元 | 86.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恺尔(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原子吸收仪 | 原子吸收仪 | 安捷伦 | 安捷伦280DUO | 1.00(台) | 588,000.00 | 58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邹文旺 |
| 评审专家: | 王永丽 、 许贵宗 、 黄培升 、 黄家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以下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闽财购函(2018)8号⽂规定由采购⼈⽀付。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账号:161100100100061007)。请中标人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fujianhuizhong@126.com,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2136662)。③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原子吸收仪:0.70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祥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596-218380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3-416室
联系方式:0596-2136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秀枝、吴枝华、叶郑乐、张艺真
电话:0596-2136662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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