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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苏州九院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中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州九院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品目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吴江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0:30
评审专家名单高平,钱雄杰,金梅,魏群,严勤,李晴晴,陈骏
总中标金额¥0.009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
项目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采购单位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2-82881151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超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WK-G2026-0220

项目名称:苏州九院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上海乾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91310000577411197C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999号3号楼3楼西办公室87.71(均分制)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九院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所有照明灯具进行统一升级及更换,要求采用节能、高效的LED照明产品,并搭建智慧物联网照明平台,提升运管水平,减少运营维护成本。

服务要求:本项目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医院照明节能升级,投标人需全额出资完成从项目勘测、设计、设备主材和辅材、施工、调试、验收的全流程工作并承担合同履约期间的备品备件。待项目投入使用(即项目验收)后,招标人每季度按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向中标人进行结算。投标人按招标要求对项目的产品、质量、工期,以及对合同履约期间的灯具质量负责。投标人需确保所换灯具与原有灯具相比节能率在50%以上(安装前甲乙双方对新老灯具进行平行测试),如达不到需更换直至达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验收。

服务时间:

1、改造期限:签订合同后,在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验收,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2、改造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3、服务运营期限:十年(以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平、钱雄杰、陈骏、金梅、魏群、严勤、李晴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的收取按以下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5%;

预算金额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1%;

预算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含)部分费率为0.8%

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5000万(含)部分费率为0.5%

预算金额5000万以上部分费率为0.25%

服务费金额:9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老师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沈超、吕兆莉、吴帆、王仕倩、李东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吕兆莉、吴帆、王仕倩、李东

电话:0512-691656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包1(上海乾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JSZC-320509-SZWK-G2026-022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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