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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提升(〇号公路导视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4: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提升(〇号公路导视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象山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4:25
评审专家名单施静华,章聪芬,励和存,肖宇光,郭桂芳
总中标金额¥209.925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琴楠
项目联系电话13484247525
采购单位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象山县南部商务楼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9387814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区)90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84247525


一、项目编号:2026NBJZ-C51

二、项目名称: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提升(〇号公路导视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2099251(元)宁波森众标识系统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21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提升(〇号公路导视系统)项目旅游公路标志标线提升(〇号公路导视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批209925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静华,章聪芬,励和存,肖宇光,郭桂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象山县南部商务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7814

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7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区)901-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琴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4247525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58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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