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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采购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采购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32
评审专家名单陶素、田军、王旭、石春彦、李寅飞(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209.1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
项目联系电话0371-65949196
采购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83710162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附件:
附件1DG招标文件包1.pdf
附件2DG招标文件包2.pdf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772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采购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
包1:为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提供餐厅管理服务,需满足郑州、开封、洛阳、新乡、鹤壁、安阳等6个地市11个高速交警餐厅用餐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包2:为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提供食材供应,需满足郑州、开封、洛阳、新乡、鹤壁、安阳等6个地市11个高速交警餐厅用餐的食材供应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
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段.
3.服务期限:1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61058-1 河南津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碧云路交叉口东南角盛世之都门面23-1 2,091,600.00 评审总得分:90.25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采购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豫政采(2)20261058-2 河南包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洪路与人文路交叉口东北角正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南区)项目1号仓库 97.000 % 评审总得分:95.42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采购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餐厅管理服务和食材供应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陶素、田军、王旭、石春彦、李寅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具体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包1:30453.2元。包2:41000元
收费金额:71,453.2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国际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鹏
联系方式:19837101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层、15层
联系人:张照明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
联系方式:0371-6594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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