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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3、4)

2026年08月21日 17: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医院
行政区域鼓楼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7:29
评审专家名单黄强增,柯华,郑健,郭进瑞,刘斌琼,许赞术,黄燕光
总中标金额¥2624.035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1、83393310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611203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93301、83393310
附件:
附件1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350102]FJGC[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56号源盛纺织服装公司GJ-19成衣间第3层(西侧) 6,793,620.00元 96.7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30层02单元 5,944,417.50元 95.98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高宅路142号3号楼4层401、402、408单元 7,557,902.25元 95.34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4号楼 5,944,417.50元 95.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中标人与签约单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执行金额以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为准,中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货物并送到签约单位指定地点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人应按签约单位下达的采购计划,提供中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以签约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在24小时内送至签约单位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典未收载品种应符合部颁标准或《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最新版)或各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最新版),以我省药监部门规定为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6,793,62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中标人与签约单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执行金额以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为准,中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货物并送到签约单位指定地点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人应按签约单位下达的采购计划,提供中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以签约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在24小时内送至签约单位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签订⽣效之⽇起2年,合同签订后,我公司能按签约单位的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24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可多次配送。 中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典未收载品种应符合部颁标准或《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最新版)或各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最新版),以我省药监部门规定为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5,944,417.50

合同包3:

服务类(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 中标人与签约单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执行金额以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为准,中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货物并送到签约单位指定地点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人应按签约单位下达的采购计划,提供中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以签约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在24小时内送至签约单位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典未收载品种应符合部颁标准或《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最新版)或各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最新版),以我省药监部门规定为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7,557,902.25

合同包4:

服务类(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 中标人与签约单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执行金额以本项目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为准,中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货物并送到签约单位指定地点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人应按签约单位下达的采购计划,提供中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以签约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在24小时内送至签约单位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药典未收载品种应符合部颁标准或《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最新版)或各地方《中药炮制规范》(最新版),以我省药监部门规定为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5,944,417.5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许赞术 黄燕光
评审专家: 黄强增 柯华 郑健 郭进瑞 刘斌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2按照各采购包2年中标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计算,100-500(万元)部分按0.64%计算,500-1000(万元)部分按0.36%计算,1000-5000(万元)部分按0.2%计算。(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先按以上标准进行收取,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合同履行期间实际发生的结算量为基数再次进行核算。服务期限2年结束后,若最终核算的代理服务费低于前期预收费用,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并盖章的2年供货总额的说明函原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差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4.70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4.39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4.98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2026年、2027年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采购项目:4.39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异常低价审查:

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显示福建康润达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异常低价,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第(3)项“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前述投标人在60分钟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前述投标人均只提供了书面说明,但均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前述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前述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福建宏信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福建本草真源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厦门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合同包二:

2.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在采购包2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3异常低价审查:

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显示福建康润达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异常低价,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第(3)项“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前述投标人在60分钟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前述投标人均只提供了书面说明,但均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前述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前述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福建宏信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福建本草真源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厦门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合同包三:

3.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在采购包3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2)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2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在采购包3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3异常低价审查:

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显示福建康润达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异常低价,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第(3)项“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前述投标人在40分钟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前述投标人均只提供了书面说明,但均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前述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前述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福建宏信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福建本草真源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厦门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合同包四:

4.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4.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在采购包4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2)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2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在采购包4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3)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已被推荐为采购包3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4.中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采购,为确保工作进度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按采购包1至采购包4顺序进行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获得排序在前采购包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则自动放弃排序靠后的其他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排序靠后的采购包将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以此类推。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包4中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4.3异常低价审查:

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显示福建康润达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异常低价,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第(3)项“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前述投标人在40分钟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前述投标人均只提供了书面说明,但均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前述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前述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福建宏信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福建本草真源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厦门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15%的价格扣除;同时该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声明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前述两项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的规定,本项内容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备案编号:TZFQXM-2026--350102-00005[2026]00387

6、中标日期:2026年8月21日(项目编号:[350102]FJGC[GK]2026002)。

7、采购包1福建承创堂中药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80%。

8、采购包2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70%。

9、采购包3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折扣为89%。

10、采购包4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中标折扣为70%。

11、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黄梅、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黄稀瑾、黄丽婷、吴晓君、李水清、游莲钦/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号

联系方式:0591-8611203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83393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83393301、83393310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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