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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CZ2026-0941)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26日 16: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黄埔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6:19
评审专家名单杨瑛,张育媚,任金生,朱少君,包玉琴
总中标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季盼、吴文晖
项目联系电话82086760、28866416
采购单位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2378360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2086760、28866163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pdf

一、项目编号:CZ2026-0941

二、项目名称: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光盒谷1108 4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咨询服务 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6年广州市企业清洁生产及碳审核工作的通知》《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提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具体包括: 1.组织开展至少5期线上或线下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节能技术推广培训相关会议,采用培训推广方式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培育创建、能源管理工作。 2.开展不少于55家企业现场走访,动员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碳审核及水资源利用情况分析,解决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存在的问题。 3.建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度信息台账,指导企业登录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注册登记,提供企业审核报告初审、意见反馈、指导企业改善等有关服务事项,切实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服务。按2026年黄埔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目标任务开展推进工作,至少推动36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4.建立更新绿色工厂培育库,开展绿色制造评估诊断,新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开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资料收集和编制等工作,为黄埔区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提供动态管理检查和指导。 5.提供工信领域能源管理咨询相关服务,对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具体数目按照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数为准)开展节能降碳相关工作。按需开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等相关工作,引导企业进行节能降耗升级改造,推动企业申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积极稳妥推进黄埔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6.定期编制宣传简讯,协助做好清洁生产、绿色制造、能源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7.总结凝练形成清洁生产项目典型案例集,为促进企业绿色提升提供参考。 8.形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为黄埔区清洁生产、绿色制造、能源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具体组织项目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中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工作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跟踪服务和提供技术支持,定期总结、汇报沟通阶段成果。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信息材料应整理成册归档,以便采购人调阅,配合采购人做好资料保管和审计等检查工作。 5.提交成果前需征求采购人相关部门的意见。 6.中标人对执行本项目过程中知悉的内部及企业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所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7.中标人应严格按规定开展项目工作,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中标人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9.中标人要具有一支熟悉绿色清洁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 10.中标人要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对完善的服务工作规范。 11.★投标人须承诺:依据相关办法和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开展相关工作。 12.★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13.★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瑛(采购人代表)张育媚任金生朱少君包玉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ywtb.gzggzy.cn/tzgg/007001/007001002/20260509/0070010021066289.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1.5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黄埔区清洁生产管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 通过 通过 44.60 35.00 4.54 10.00 94.14 1 1
广州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 通过 通过 44.80 35.00 4.64 8.68 93.12 2 2
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 通过 通过 35.40 27.00 4.54 8.67 75.61 3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通过 通过 34.60 13.00 4.54 8.66 60.80 4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87150212(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

联系方式:8237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2086760、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季盼、吴文晖

电  话:82086760、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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