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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监狱机关食堂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年08月27日 12: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机关食堂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厦门监狱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2:12
评审专家名单刘文浩,韩毅媚,陈曙东,阮国华,颜明旭
总中标金额¥2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福建省厦门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颜警官 0592-77706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星臣隆实业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350001]FJXW[GK]2026005-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机关食堂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星臣隆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城东中路98号C302 2,340,000.00元 97.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星臣隆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食堂就餐所需要的主、副食品,包括肉类、海鲜、水产品、冻品、蔬菜、水果、禽、蛋、大米、食用油、干货、调料、牛奶、面食等食堂使用的食材,应符合国家同类货品安全要求,保证质量新鲜(严格禁止用化学药品漫泡,随时接受抽检),要求中标人应按质按时按量向采购人提供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的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大米、食用油、干货类、调料类等要相对固定品牌、规格、重量,不要随意变更;早餐面点,夜宵牛奶、面包、蛋糕等;需配送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3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颜明旭
评审专家: 刘文浩 韩毅媚 陈曙东 阮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5%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736018800002887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厦门市旺家福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核验不通过;
2.章鱼鲜生(厦门)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中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300万元;
4.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5.中标人厦门星臣隆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2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联系方式:颜警官 0592-777061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电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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