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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0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东洲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09:30
评审专家名单李合端、杨振香、卜俊飞、于贵芙、纪香
总中标金额¥329.50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依聪、赵春雨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63096
采购单位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478606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6309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公告信息
 
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403-00730

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创驰领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6-8号(1门)

中标(成交)金额:3,295,080(元)

评审总得分:92.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服务类

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一)租车方式及要求 1、租车方式:按照年租方式租赁。 2、租车要求:压缩式垃圾车(18吨)-新车 (1)车辆排放标准:国六,燃料种类:柴油 (2)外形尺寸≤8980*2550*3170(mm) (3)总质量≥18000(Kg) (4)额定载质量≤7475(Kg) (5)整备质量≥10300(Kg) (6)发动机功率≥130(KW) (7)前悬后悬≥13402360(mm) (8)轴距≥4500(mm) (9)接近角离去角≥2010(°) (10)后防护离地高度≤475(mm) (11)压缩车后部工作(上料)装置为翻桶装置 3、租车数量:6辆 ★(二)用车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自有车辆,可为挂靠车,(即企业对中标车辆拥有绝对调配权)。 2、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投保车辆的全险。 3、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除人为损坏情况)。 4、车辆需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5、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如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维修,投标人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6、合同服务期限内,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车辆司机。 8、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投标人协助处理,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范围内的汽车租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维修、轮胎、保险费(全保)等,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2、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固定不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服务要求:★(一)租车方式及要求 1、租车方式:按照年租方式租赁。 2、租车要求:压缩式垃圾车(18吨)-新车 (1)车辆排放标准:国六,燃料种类:柴油 (2)外形尺寸≤8980*2550*3170(mm) (3)总质量≥18000(Kg) (4)额定载质量≤7475(Kg) (5)整备质量≥10300(Kg) (6)发动机功率≥130(KW) (7)前悬后悬≥13402360(mm) (8)轴距≥4500(mm) (9)接近角离去角≥2010(°) (10)后防护离地高度≤475(mm) (11)压缩车后部工作(上料)装置为翻桶装置 3、租车数量:6辆 ★(二)用车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自有车辆,可为挂靠车,(即企业对中标车辆拥有绝对调配权)。 2、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投保车辆的全险。 3、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除人为损坏情况)。 4、车辆需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5、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如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维修,投标人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6、合同服务期限内,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车辆司机。 8、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投标人协助处理,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范围内的汽车租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维修、轮胎、保险费(全保)等,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2、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固定不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标准:★(一)租车方式及要求 1、租车方式:按照年租方式租赁。 2、租车要求:压缩式垃圾车(18吨)-新车 (1)车辆排放标准:国六,燃料种类:柴油 (2)外形尺寸≤8980*2550*3170(mm) (3)总质量≥18000(Kg) (4)额定载质量≤7475(Kg) (5)整备质量≥10300(Kg) (6)发动机功率≥130(KW) (7)前悬后悬≥13402360(mm) (8)轴距≥4500(mm) (9)接近角离去角≥2010(°) (10)后防护离地高度≤475(mm) (11)压缩车后部工作(上料)装置为翻桶装置 3、租车数量:6辆 ★(二)用车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自有车辆,可为挂靠车,(即企业对中标车辆拥有绝对调配权)。 2、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投保车辆的全险。 3、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除人为损坏情况)。 4、车辆需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转让、转包,不得随意调换车辆。 5、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如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维修,投标人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6、合同服务期限内,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车辆司机。 8、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投标人协助处理,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范围内的汽车租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年审、维修、轮胎、保险费(全保)等,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2、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固定不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卜俊飞、杨振香、纪香、于贵芙、李合端(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024-5478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宝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联系方式:024-31063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依聪、赵春雨

电      话:024-310630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8.10.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压缩式垃圾车租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创驰领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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