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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6: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6:33
评审专家名单张春红、高树成、李永才、邵丽玮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97、024-22890043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2768576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6697、024-22890043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04021排序
公告信息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0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100-04021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为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西2号63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87.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003包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本项目服务期为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供货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次采购预算为第一年预算,第二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才、邵丽玮、高树成、张春红(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024-2276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6697、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来祥

电      话:024-22896697、024-2289004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H26-210100-04021.doc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牛羊肉、鸡肉类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为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04021排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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