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铁岭支队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7月01日 12: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铁岭支队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开原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1日 12:3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罗漫、温畅、周海容 | ||
| 总成交金额 | ¥45.945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厚宇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4100119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铁岭支队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厚宇泰139041001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明024-72853446 | ||
一、项目编号:LNHYHY20260618001(招标文件编号:LNHYHY20260618001)
二、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福万家生鲜超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70-1号6号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45.94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铁岭市清河区福万家生鲜超市 | 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 | 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集中配送单位招标项目(果蔬、肉、粮油、干调、奶及其他副食品等食材,具体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发生结算)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审议,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批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中标人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中标人及时与采购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改。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10、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食材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 服务时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在年度预算能够满足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 1、肉类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肉脯质量要求》(GB/T 31406-2024)、 《风干禽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 《酱卤肉制品质量通则》(GB/T 23586-2022)、 (GB/T 23969-2022) 等。 2、肉类检测标准:GB 5009.8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13-2017、 GB 5009.92-2016、GB/T9695.31-2008、 GB 5009.3-2016 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3、蔬果类执行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6。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漫、温畅、周海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比例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情况如下:
| 序号 | 成交候选供应商 | 最后报价 | 综合得分 | 排序 |
| 1 | 铁岭市清河区福万家生鲜超市 | 90% | 93.33 | 1 |
| 2 | 辽宁聚鑫鑫速鲜食品有限公司 | 95% | 91.41 | 2 |
| 3 | 铁岭市清河区福运来御口香生鲜超市 | 90% | 69.3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铁岭支队铁岭市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12号
联系方式:厚宇泰1390410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联系方式:李明024-728534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厚宇泰
电 话: 13904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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